在纽约离婚可以获得多少子女抚养费?

在纽约离婚可以获得多少子女抚养费

客户提问:我准备在纽约跟我的丈夫办理离婚,我们有一个10岁的孩子。我丈夫的收入比我高很多,请问他要付子女抚养费给我吗?他要付多少钱?

何博亚律师回答:在纽约离婚的话,每年大部分时间和孩子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是“监护父母”,另一方则是“非监护父母”。

一般来说,非监护父母要向监护父母支付子女抚养费。这是因为监护父母通常要为孩子购买食物和衣服,提供住房和交通,并支付孩子每日所需的其它费用。因此非监护父母必须承担抚养孩子部分的费用。

非监护父母需要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?

在纽约子女抚养费的金额是根据以下几个因素计算的:

  • 父母双方的总收入,
  • 子女人数,以及
  • 纽约法规要求的最低金额。

根据纽约法律,非监护父母要按其收入比例支付子女抚养费。例如,如果非监护父母的年收入为6万美元,监护父母的收入为4万美元,则父母的总收入为10万美元。如果双方有一个未成年子女,相关的纽约法规将子女抚养义务总额定义为父母双方总收入的17%:即17,000美元。由于非监护父母的收入是父母总收入的60%,所以非监护父母必须支付17,000美元的60%,即:10,200美元/年。

以上只是一个简单的示例,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会更加复杂。纽约法官必须确定双方的收入。法官也需要考虑其他的因素,包括:

  • 支付抵押贷款、医疗保险费或教育费用中的父母一方应如何获得“抵免”,
  • 每一方的资产,
  • 共同监护权会如何影响子女的抚养,
  • 每一方的收入潜力或失业情况,以及
  • 特定婚姻和家庭所特有的一系列其它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