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佛罗里达州离婚,孩子归于哪一方?

在佛罗里达州离婚,孩子归于哪一方?

客户提问:我和我丈夫准备在纽约离婚。我们都同意离婚,也没有什么需要争取的财产。但是我们有一个十岁的孩子。请问法官如何决定把孩子判给哪一方?

何博亚律师回答:如果双方在孩子监护权这个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,法官要根据孩子“最大利益”决定把孩子判给哪一方。

如果你在佛罗里达州离婚并且有未成年子女,那么佛罗里达州离婚法官必须决定子女的监护权问题。“未成年子女”是指18岁以下的子女。根据佛罗里达州的法律,离婚法官必须基于子女的“最大利益”来决定子女的监护权。

在佛罗里达州,“监护权”的概念涉及两个方面:(1)生活监护权和(2)法律监护权。“生活监护权”意味着对孩子的生活控制和照顾,例如决定孩子将与谁一起生活。“法律监护权”则包括对孩子的教育、医疗、宗教和其他事项的决定权利。在佛罗里达州的离婚案件中,通常生活监护权和法律监护权则由双方共享。

佛罗里达州的法律特别倾向于孩子由父母双方抚养。佛罗里达州的公共政策是,每个未成年子女都与父母双方保持频繁和持续的联系,鼓励父母双方分担抚养孩子的权利和责任。在子女监护权方面,不存在对母亲或父亲有利或不利的推定。

在决定子女的监护权时,佛罗里达州的离婚法官会考虑几个因素,这些因素包括:父母的愿望;孩子的愿望;让兄弟姐妹们在一起;父母的年龄、身心健康和收入状况;以及父母一方充分照顾孩子的能力。

根据佛罗里达州法律,离婚判决书必须解决以下问题:

  • 父母如何分担与子女成长相关的日常任务;
  • 分时计划,确定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双方相处的时间;
  • 指定将负责医疗保健、学校相关事务和其他活动的父母一方;以及
  • 父母与子女的沟通方法。